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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間文藝家協會關於從事民間文藝工作者申請入會條例
一、申請入會的條件
1、申請加入天津市民間文藝家協會的人員,須在天津市轄區內工作或居住的中國公民。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進步、作風正派、藝德高尚。
3、申請人須贊成本協會章程、能按時交納會費,積極參加協會的活動,為發展民間文藝事業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申請入會的資格
1、從事民間文學或民俗創作、收集、研究、整理、推廣的民間文藝工作者;從事民間文學和民俗工作編輯、教學、翻譯的工作者。
2、從事民間手工藝制作者,凡參加省市級(包括省市級)以上級別各類民間藝術的展覽或大賽中,入選兩次以上或獲獎的作者。
3、從事民間藝術研究並有著述者;在國家或省市級的刊物上發表過五篇作品或三篇論文的作者。
4、從事民間文藝社會業餘活動五年,在民間文藝的業餘培訓、創作、表演、學術研究和組織工作中具有突出貢獻者,或群眾文化工作的組織領導者。
5、從事民間文藝組織工作,並具有一定工作水平和成績者。
三、申請入會的方法
1、申請人應向天津市民間文藝家協會提出自願加入協會的書面申請。
2、據實填寫入會申請表。
3、由所在單位、市民協所屬專業委員會或協會會員填寫推薦意見。
4、申請人遞交申請表時,應同時附有相關證書及業績資料的復印件,作品照片數張及個人免冠2寸彩照兩張。
5、申請人辦妥以上手續後,經民協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成為天津市民間文藝家協會的正式會員。
天津市民間文藝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