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充分展示我國體育事業的發展成果,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和奧林匹克精神,推動和繁榮中國體育美術創作,促進體育文化事業的發展,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國奧委會、中國美術家協會、第十三屆全運會組委會決定於2017年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期間舉辦第九屆中國體育美術作品展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國奧委會、中國美術家協會、第十三屆全運會組委會
承辦單位:第十三屆全運會組委會新聞宣傳部、天津市美術家協會;
協辦單位:天津美術館、天津市體育博物館
(二)組織委員會:名譽主任:趙勇、劉大爲、曹小紅
主任:塗曉東、徐裏、石剛
副主 任:溫文、李輝、魏代順、杜軍、張欣、王書平
委員:(按姓氏筆劃排序)
烏蘭、王永、王來文、王易霓、王雪峯、王聯仁、王筱麗、邊巴、劉傑、劉麥收、 劉春冰、呂峻濤、孫同和、孫維國、祁海峯、阮江華、佘玉奇、張宜、曠小津、李暉、李振宇、李桂平、李躍春、楊鵬、陳 琪、陳毅剛、鄭小成、賀成才、駱獻躍、秦建新、樑時民、諶宏微、董竟成、謝宗君、魏東
辦公室主任:徐靖、白國勝、董竟成、孫同和
展覽編輯:王曉丹、樑斌
二、展覽時間和地點展覽時間:2017年8月27日至9月5日
展覽地點:天津美術館
三、參展作品要求:
(一)凡2013年以後創作的以反映羣衆體育活動、競技體育比賽和體育歷史文化,以及展示中華體育精神和奧林匹克精神爲題材的作品,包括中國畫、油畫、版畫、雕塑、水彩畫、粉畫、漆畫、招貼設計均可選送參展。除招貼設計外,藉助電腦噴繪手段製作的作品均不在參展之列。
(二)展覽面向全國廣泛徵稿,爲每一位熱心參與的美術家和美術愛好者提供公開、公平的參展機會。初評:參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張(10寸),照片背面註明:姓名(以身份證爲準)、標題、尺寸(雕塑作品須註明用材)、創作時間、詳細聯繫地址、郵編、聯繫電話、展覽名稱。初評結果將及時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複評: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原作參加複評,(送原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注: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終評落選作品退件。
(三)通過初評的作品寄送原件時,一律填寫《第九屆中國體育美術作品展覽複評登記表》,應逐項填寫清楚。《登記表》請從中國美術家協會(www.caanet.org.cn)、第十三屆運動會官方網站(www.tianjin2017.gov.cn)下載,請作者自行打印。
1.中國畫:作品裝裱後尺寸不得超過240釐米(高)×200釐米(寬)。作品裝裱,可裝成帶有綾邊的單片。如將作品裝裱在硬板上,硬板製作必須平整、結實,不易變形,作品託裱必須結實不易破裂。單片作品儘可能每幅作品裝一個塑料筒或紙盒,塑料筒或紙盒上應粘貼作品《登記表》。裝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須有外包裝以免損壞畫面,硬板背面粘貼《登記表》。組委會將統一爲作品配框,不收裝軸作品。
2.油畫:作品裝框後尺寸不得超過240釐米(高)×200釐米(寬)。作品須有內外框,做特殊藝術處理者除外,無外框作品必須有專用包裝盒。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須堅固可靠,作品內外框上均不得有釘子及銳物外露。畫面背後粘貼作品《登記表》。
3.版畫:作品尺寸不得超過180釐米(高)×120釐米(寬)。不展出版畫原版。作品一律不裝鏡框,由組委會統一配裝鏡框。作品郵寄可用五合板相夾或畫筒、塑料筒。每幅作品應粘貼作品《登記表》。
4.雕塑:作品照片要求多角度,能體現作品原貌。作品最大邊尺寸在200釐米以內,重量在150公斤以下。材料包括:青銅,鐵,木材,石材,不鏽鋼。特殊需要可用樹脂材料,易碎易折損材料限用。高浮雕作品參展應固定於自制可拆裝落地展架。全部展品自制包裝箱,要求堅固、便於搬運,以螺栓連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貼統一《登記表》。不宜採用聲、光、電等條件。
5.水彩畫·粉畫:作品裝框後尺寸不得超過180釐米(高)×150釐米(寬)。水彩畫如裝鏡框,鏡面應選用有機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儘可能裝紙盒,紙盒上粘貼作品《登記表》。粉畫作品須裝鏡框,考慮到粉畫的特殊性,可用玻璃作鏡面,鏡上須粘貼紙膠帶,並裝入紙盒,紙盒上粘貼作品《登記表》。不裝鏡框的水彩畫作品需裝入紙袋,紙袋上粘貼作品《登記表》。
6.漆畫:漆畫作品尺寸不得超過200釐米(高)×200釐米(寬)(包括外框尺寸)。漆畫一般須裝外框,做特殊藝術處理者除外,不裝外框的作品須有專用包裝,外包裝上粘貼作品《登記表》。
7.招貼設計:須裝框(不得使用玻璃鏡面,可選用有機玻璃和透明塑料板),裝框後最大尺寸不超過1.5米×1.5米。
四、作品收件時間和地點
收作品照片時間:自廣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25日止,以收到地郵戳爲準。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一號院32號樓A座710,第九屆中國體育美術作品展覽辦公室郵編:100083
收件人:王曉丹辦公室電話:(010)59759683
五、作品評選
(一)本次展覽共評出參展作品400件。包括:中國畫80件、油畫80件、版畫50件、雕塑50件、水彩·粉畫50件、漆畫40件、招貼設計50件。
(二)評選委員會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中國美術家協會評委庫中遴選專家組成。
(三)參展作品一律爲作者原創作品,嚴禁使用高仿、抄襲、複製自己作品參展!2016年中國美協啓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歷屆展覽中參展作品進行排重,凡重複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並在美協網站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
六、主辦者和參展作者的責任、義務和權利
(一)第九屆中國體育美術作品展覽組委會及其展覽辦公室將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參展作品的安全。作者應嚴格按送展作品的有關要求和規定辦理,確保作品的安全。對於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作品損毀,組委會不承擔責任。
(二)凡送展作品作者應確定作品的保險價,保險費用自理。
(三)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錄像、出版作品集及宣傳的權利。主辦單位在徵得作者同意後有優先收藏作品的權利,作品收藏費由收藏者支付,收藏費的數額由收藏者與作者協商確定。收藏作品的所有權歸收藏者,著作權屬於作者。
(四)國際奧委會如需收藏作品,組委會和作者均有積極配合的義務。作品凡被國際奧委會選中收藏的,所有權屬於國際奧委會,著作權屬於作者。
(五)所有入選作品均由中華全國體育總會、中國奧委會、中國美術家協會與第十三屆全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聯合頒發入選證書。所有參展作者將獲贈《第九屆中國體育美術展覽作品集》一本。
(六)本次展覽的入選作品可作爲申請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的條件之一。
(七)展覽結束後,美展辦公室負責在一個月內將展品退回。或徵得本人同意後,由中國體育博物館收藏。
(八)凡送作品參加本次展覽的作者,須視爲認同並遵守本通知的各項規定及相關的責任義務和權利。
未盡事項由第九屆中國體育美術作品展覽組委會授權第九屆中國體育美術作品展覽辦公室負責解釋和協商處理。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
中國奧委會
中國美術家協會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