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因爲光碟遭到盜版,近期崔健的名字又時常見之於報端。對於一直在堅持不懈地和假唱、盜版做鬥爭的崔健來講,自己遇到這樣的事自然是感到萬分無奈。日前崔健告訴記者,他已經將侵犯其著作權的北京櫻花七星文化交流中心第十二音像店、河南先達光碟有限公司、天津音像出版社告上了法庭,要求三家單位立即停止出版、複製、發行侵犯他著作權的音像製品,並銷燬存貨;在一家全國發行的報紙上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3萬元。而當記者打算致電天津音像出版社瞭解相關情況時發現,天津根本沒有這樣一家單位。
記者致電天津市文化藝術音像出版社,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天津所有的出版單位中,根本就沒有“天津音像出版社”這樣名稱的單位,而他們的出版社也從來沒有出版發行過崔健的光盤。
記者又致電天津市新聞出版局圖書電子音像出版管理處,在聽了記者的提問後,該處的王處長解釋,雖然沒有親眼看到這張被盜版的崔健的光盤,但可以肯定的是天津確實沒有一家出版單位叫做“天津音像出版社”。王處長說,出版單位在出版圖書、電子、音像製品時,都必須標註單位全稱,因此“天津音像出版社”這個名稱也不會是某家單位的簡稱。此外天津市新聞出版局設有專門管理盜版的部門,對盜版的打擊力度很大,出版單位不可能有盜版情況出現。
對於崔健聲稱這張盜版的光盤上有“天津音像出版社”字樣,王處長認爲應該是盜版者冒名隨便登上去的。王處長進一步解釋,所有要出售的音像製品在外包裝上都要有版號和條碼才允許出售,通過版號上的區段可以認定這些製品出自何方,有條碼才能通過電腦銷售系統出售。但是由於現在的盜版技術很高,這些表明音像製品身份的東西很容易被仿造,盜版者能非常輕易地隨便冒充某一家出版單位的名稱。
經過多方聯繫,記者撥通了第二被告河南先達光碟有限公司的電話,該公司辦公室主任告訴記者,他們不知道此事,也沒有接到任何訴狀通知,對於他們單位是否出版過崔健的音像製品,他表示不清楚。而第一被告北京櫻花七星文化交流中心則無法聯繫到。
爲了弄清崔健對此事的看法,記者接着又撥通了崔健的電話,崔健表示自己目前非常忙,無法接受採訪,所有問題他的助手都可以代爲回答。隨後記者致電崔健的助手,當記者向她提到崔健盜版官司的事情時,崔健的助手言辭閃爍地告訴記者,這件事情已經全權交給律師處理,她和崔健一方不再回答與此有關的問題。記者向她講明天津根本沒有“天津音像出版社”這樣的單位,崔健遞到朝陽區法院的以第三被告的名義起訴“天津音像出版社”的訴狀將無法送達。她用極不耐煩的語氣表示,現在崔健非常忙,已經顧不上這些事情,也希望記者不要再爲此打擾崔健,更不要去諮詢律師,等案件有結果後自然真相大白。當記者問她此事是否涉嫌炒作,對方不置可否地說聲“對不起”就掛斷了電話。
後來在記者對此類案件四處諮詢時,一位深諳此道的圈內人士告訴記者,如今盜版滿天飛,打着人家的旗號盜版的事情再平常不過了。該人士認爲,崔健這次大張旗鼓地喊冤並且索賠33萬元,不能否認他炒作的目的。因爲對於已經有很多次被盜版經歷的崔健來講,他應該明白他起訴可以一舉兩得,“名利”雙收。
鏈接1 騰格爾爲名譽而戰
前年,在騰格爾的最新專輯《跨越·新天堂》被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音樂界看好,他針對海外市場特地首次用英語演繹了《天堂》,並計劃到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地開演唱會之際,騰格爾遭遇了盜版的侵害。在騰格爾狀告“騰格爾琴行”一案中,騰格爾坦言,他打這個官司純粹是爲了名譽而戰,他不想讓不法商家打着他的旗號欺騙消費者。據悉,目前用騰格爾這個名字註冊商標的產品,就有白酒、羊絨衫、襪子等十多種,此外,盜版也非常猖獗,光他們收集的就達56種。
鏈接2 高秀敏要求經濟賠償
去年,著名小品演員高秀敏登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原告席。高秀敏稱,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市面上出現了3張錄有他們12部小品的VCD。這些小品都是在參加遼寧電視臺晚會節目表演時被錄成母帶的。高秀敏起訴稱,遼寧電視臺製作、遼寧廣播電視音像出版社出版發行、廣東鴻翔音像製作有限公司這3個被告共同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希望法院判令對方公開致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50萬元。
鏈接3 田震官司與己無關
前些時候,歌手田震原來所屬的喜洋洋公司因爲其版權所有的田震演唱專輯《震撼》、《未了情》遭到盜版並被銷售,將廣東安文藝術光盤有限公司、北京愛琴時代音像店和中山市力華光碟製造有限公司、遼寧文化藝術音像出版社4家單位告上法庭。田震表示這件官司和自己沒有關係,即使官司贏了,也拿不到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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